雙親子女間的親情是否可以無限上綱 |
上主賞賜給人類很美善愛的禮物就是雙親與子女間的親情。這樣的愛讓人類DNA傳承能夠延綿不絕。父母疼愛子女似乎是人性的本能。東方文化更強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維持社會家庭倫理的重要性。聖經也把孝敬父母放入十誡中的第五誡命。
主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在此我們可以看見親情是不能無限上綱的。我們與上主的關係是所有愛的關係中最高的。當親情介入在我們與上主之間時,我們就無法作主的門徒。
有時候我們也會遇到這樣的衝突與掙扎。當父母不同意子女戀愛的對象時,有些父母便會搬出親情來與愛情對抗。讓身為子女的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