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公義審判下對餘民施恩典 |
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一位手枯乾者,激怒堅守安息日法利賽人,開始設法要除去耶穌,耶穌選擇不正面衝突,而是默然退場 (太12:10-16)。
馬太福音作者在此引用以賽亞書的預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賽42:1-4; 太12:17-21)
這段經文中有兩句話: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聖經學者有不同的詮釋。傳統大多數學者主張,神僕彌賽亞溫柔仁慈呵護照顧受傷軟弱者。有些學者認為,本段經文重點是彌賽亞主要任務是在地上設立公義(中文聖經譯為公理),只是在第一次降世時彌賽亞採取默然低調不正面與不公義衝突的方式。另外有學者主張,這是彌賽亞在地上設立公義的手段。
我個人的詮釋:上主在嚴厲公義審判時,會顯出公義以外的恩慈,會留下恩典給軟弱傷殘的餘民。 (參閱:賽1:9; 羅9:29; 賽6:13; 賽10:20-21;彌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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