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國始於戰爭耶和華最終要和平 |
耶和華用十大天災介入,最後還動用天使殺戮埃及人長子,摩西才得以帶領以色列民族脫離埃及為奴之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族進入耶和華應許的迦南地,也是經由血淋淋的許多戰爭,才得以建立神選民的國度。
根據申命記二十章,耶和華啟示正義戰爭的原則。一、只有勇者才能參戰。二、戰爭是最後手段。三、禁止傷害無辜者。四、大自然勿破壞。
根據猶太哲學家邁蒙尼德 (Maimonides),所有外邦人若遵行挪亞律法 (Noachide Laws)
[不拜偶像、不咒詛神、不謀殺、不姦淫、不偷盜、不吃生肉、公義審判] 就都是耶和華的子民,其生命要受到尊重。圍城時只能圍三面,給對方一條逃生之路。
根據撒迦利亞九章十節: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他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到地極。耶和華最終的目標是達成世界和平。
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對面拉爾夫·邦奇公園 (Ralph Bunche Park) 有一個以賽亞牆 (Isaiah Wall),上面刻著以賽亞書二章四節: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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